question-icon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该如何处理?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已经决定走法律程序起诉离婚了。可现在对方不知去向,完全联系不上。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顺利推进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最终又会如何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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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起诉离婚但联系不到另一方,在法律上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其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不管被告有没有看到公告,法律上都认为已经送达给被告了。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应诉,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审理,然后缺席判决。 另外,也可以先申请宣布被告失踪或者死亡,然后再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若原告知道被告现居住的确切地址及联系方式,但仍无法直接联系上,可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供被告相关信息资料,由法院采用邮寄快递、发送短信通知、电话联络等多元化沟通方式来通知被告;甚至可以利用社区委员会、村委会等机构的资源进行通知并尝试联络上对方。 总之,即使一方联系不到另一方,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就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正常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法律文书,经过一定时间后,法律上就认为文书已经送达给受送达人。 缺席审理:指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作出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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