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想离婚但找不到男方该怎么办?

我是女方,现在和男方感情破裂想离婚,可怎么都联系不上他,也不知道他在哪。我也不想一直拖着,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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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女方想离婚却找不到男方时,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首先,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在找不到男方的情况下,显然无法进行协议离婚,所以女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时,女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这种找不到男方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男方送达诉讼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公告期满后,若男方仍未出现,法院会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女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但在实践中,女方需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对方赌博吸毒的相关材料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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