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却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我现在想离婚,但是怎么都联系不上对方,完全找不到人。我很苦恼,不知道该如何推进离婚这件事。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以及每个途径的具体流程和可能的结果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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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离婚却找不到对方,有以下两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首先是宣告失踪后起诉离婚。宣告失踪,简单来说,就是经过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像配偶、父母等申请,由法院对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时间的人,宣布其为失踪人的一种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等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后,你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 其次是直接起诉离婚。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找不到对方,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可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公告期届满,被告仍未出现,法院可缺席判决。不过,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要审查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如果存在这些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则可能不准予离婚。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处理离婚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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