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授权基础法会暴露哪些风险?


适用授权基础法可能会暴露多种风险。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授权基础法,简单来说,授权基础法就是给予特定主体一定权力的法律依据,比如法律赋予某个部门可以进行某项管理工作的权力,这个法律就是授权基础法。 从法律适用的明确性角度来看,可能存在风险。授权基础法的条文有时可能不够清晰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但在实际中,授权基础法可能出现语义模糊、范围界定不清晰等问题。这就导致在具体适用时,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容易引发争议。比如,授权某个部门对某种行为进行监管,但对于该行为的定义不明确,就可能在监管过程中出现部门与相对人之间对行为认定的分歧。 授权范围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授权基础法对授权范围规定不恰当,要么授权过大,使得被授权主体权力过于集中,可能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比如某些地方政府被过度授权进行行政审批,可能会出现随意设置审批条件、拖延审批时间等问题。要么授权过小,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影响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这在很多行政授权中都可能出现,导致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束手束脚。 再者,授权期限方面也存在风险。若授权基础法没有明确规定授权的期限,可能会导致授权的无限期延续,这不符合法治原则。按照相关的法治理念和要求,权力的授予应该是有期限的,以保证权力的动态平衡和有效监督。如果没有期限限制,被授权主体可能长期把持权力,缺乏监督和约束,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 另外,授权的监督机制缺失也是一个重要风险。虽然授权基础法给予了权力,但如果没有配套完善的监督机制,权力就容易失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等相关法律强调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缺乏监督,被授权主体可能违反授权目的行使权力,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例如,被授权的企业在行使某些公共服务权力时,如果没有监督,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降低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