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联系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我想和对方离婚,但是怎么都联系不上他,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手里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就是不知道走什么程序才能顺利离婚,担心一直联系不上会影响离婚进程,希望了解一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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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时联系不到对方,在法律上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解决,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在联系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基本无法实现,所以通常会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联系不到对方,无法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也无法达成书面协议,所以这种方式在当前情况下不可行。 而诉讼离婚则不受此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即使另一方下落不明,法院也可以受理该案件。首先,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情况。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在公告送达后,若对方仍未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起诉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等证据,以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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