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做伤情鉴定为无伤该如何处理?
前几天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动手打了我,之后去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显示无伤。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办,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又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找对方协商,还是走法律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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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做伤情鉴定为无伤,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若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可就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若对该“无伤”鉴定结果存疑,受害者可前往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人体损伤鉴定(也就是法医鉴定)。 如果重新鉴定结果显示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受害者还能就医疗费用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要是鉴定结果为轻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处理,受害者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即便最终鉴定确实无伤,但殴打行为本身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施暴者拘留、罚款等处罚 。 相关概念: 人体损伤鉴定: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医鉴定,是由专业人员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对人体受到的损伤程度进行判断和评估的活动,能为案件处理提供依据。 轻微伤: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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