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不构成轻微伤该如何处罚?
最近遇到一起纠纷,一方殴打了另一方,但经过鉴定不构成轻微伤。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打人者,是简单批评教育,还是会有其他具体的处罚措施呢?想了解相关的具体规定。
展开


对于殴打他人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处罚方式会因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在不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通常意味着尚未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较为严重的实际损害,一般可视为情节较轻。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可能会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若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可不必给予惩戒。 其次,即便不构成轻微伤,但只要实施了殴打、伤害的行为,公安机关仍可以依法对打人者予以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而情节特别轻微的,则可能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最后,如果情况严重,便有可能步入刑事案件的领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虽然未构成轻微伤,但如果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多次殴打他人、殴打特定人群(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等刑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