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由父母还,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我父母在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房子的归属和房贷问题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房贷分割
  • #离婚房产
  • #父母还贷
  • #婚姻财产
  • #法律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房贷由父母偿还,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判决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该方父母偿还房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会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偿还的房贷部分也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其次,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支付房贷,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还贷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再者,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偿还房贷,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若有证据证明该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