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付的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离婚时房贷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结婚后,房子首付是我父母出的,然后我俩一起还房贷。现在考虑离婚,不知道房贷这方面要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是平分还是有其他划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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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离婚时房贷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情况较为复杂。《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房产,有特殊规定。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父母明确表示首付是只赠予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这部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不过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还是要按照上述规则处理。总之,离婚时房贷及房屋的处理,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能协商一致最好;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相关概念: 不动产: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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