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由父母偿还,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在离婚时,如果房贷是由父母偿还,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房产属于父母所有,那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无需进行分割。比如,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这房子就和夫妻二人的财产分割没有关系。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处理等相关事项。具体来说,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归谁,以及贷款如何分担。比如,双方商量好房子归一方,由这一方继续承担剩余房贷,给另一方一定的房屋补偿款。第二种是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选择法律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是否有子女、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决定房产归属和房贷承担问题。 另外,关于父母还贷的性质也很关键。如果父母还贷是赠与性质,离婚后无需返还;若是借贷性质,则需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能明确还贷的性质,并协商分割房产。要是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就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此保障双方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婚前一方父母已经还清所有房贷,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房子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贷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要按照这条规定来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一般情况下,这些财产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在离婚时通常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