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都是男方还的,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房贷一直是他在还。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房产怎么分,心里很没底。想知道不同购房时间下,房产归属和分割的具体规定,以及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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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房贷都是男方还的离婚房产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男方用于还贷的钱实际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协商房产的分割方式,比如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后平分所得款项。若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男方偿还的贷款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要是房产是男方在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被判定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婚后男方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割。例如,男方婚前买房价值100万,婚后还贷20万,房产增值到150万,那么增值的50万中,对应还贷20万的增值部分(可按比例计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一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了自己的姓名,那么此房产便归二人共享,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若双方对房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和还贷的相关事宜,那么就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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