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我们还有房贷没还完。不知道这房子和房贷到底怎么算,是一起承担还是能一方负责?想了解下离婚时在这种有房贷的 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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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涉及房贷的处理,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贷款买了套房子,离婚时房贷没还完,双方就可以先商量怎么还房贷以及房子归谁。
其次,若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例来说,一方在婚前自己付首付贷款买了房子,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协商不成归首付方,但是要给对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的部分。
最后,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可以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不过实际操作中银行对于转贷的要求和规定各不相同,需要提前向贷款银行了解清楚具体流程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