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还房贷离婚会怎么判?


在刚还房贷就面临离婚的情况下,房产的判决需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且共同还房贷,那么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先看夫妻双方能不能商量好房子归谁,要是能达成一致,比如一方要房子并继续还剩余房贷,同时给另一方相应补偿,那法院一般会尊重这个协议。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购房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 其次,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签订买卖合同,自己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产权一般归婚前购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还没还清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婚前首付30万买了房,贷款7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子增值了50万,那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中就有另一方的份额,要给予相应补偿。 另外,要是房子写了夫妻两个人名字,在解决房产纠纷时,夫妻双方有共同决定财产所有权归属的权利,若协商不成功,可向法院申请裁决。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考虑各方利益尤其是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权益,做出最终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产所有权存在特殊约定,比如约定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就必须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房屋作价补偿:是指把房屋评估作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照评估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金额。 房屋变价分割:是指将房屋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转化为货币形式,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