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传票没有人收该怎么转寄呢?

我收到法院传票通知,要转交给一个人,但这人不在原来地址,传票没人收。我不知道该怎么把传票转寄给他,也不清楚转寄有没有啥规定和流程,怕弄错了耽误事,想问问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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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票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传票是法院依法签发,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当传票没有人收时,关于转寄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传票的送达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并不是简单的转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如果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所以,如果传票没人收,个人不能自行转寄。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来处理。比如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另外,如果是因为地址变更等原因导致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有义务及时向法院提供新的送达地址,以便法院能顺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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