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先开发票但对方还没打款该怎么办?

我给客户先开了发票,可到现在对方都没打款。我有点担心钱收不回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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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交易中,先开发票但对方未打款的情况较为常见。首先,我们要明确发票的性质,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但开具发票并不等同于已经收到款项。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你们之间有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时间和方式,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打款,就构成了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明确告知对方发票已开具,但款项未收到,提醒对方按照约定及时付款。催款函可以通过书面邮寄并保留凭证,或者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发送。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证据包括合同、发票、发货凭证、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交易关系,以及对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事实。然后,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交易过程中,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先付款后开发票,或者在开具发票时注明“未收款”等字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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