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不给办低保怎么办?
我家庭条件不好,经济困难,觉得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就去当地申请低保,可他们却不给办理,也没说具体原因。我实在不知道该咋办了,想了解下遇到这种当地不给办低保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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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当地不给办理低保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首先,要弄清楚低保的概念。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如果当地不给办理低保,第一步,我们要先明确不给办理的原因。可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给出书面的说明,告知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具体理由。因为按照规定,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有义务向申请人解释相关情况。比如,可能是家庭收入核算方面存在差异,工作人员认为家庭收入超出了当地低保标准,但我们自己觉得并没有。这时,我们可以要求重新核算家庭收入,提供准确的收入证明材料,像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若对工作人员解释的原因存在异议,或者认为其理由不合理,我们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复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审核确认决定的民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上一级民政部门会重新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公正的处理。 此外,还可以通过合法的信访渠道来反映问题。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当地不给办理低保的情况,信访部门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我们。同时,也可以向媒体或者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促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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