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家庭条件不好,想申请低保,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办理。也不清楚办理的流程和具体要找的地方,怕跑错路浪费时间,所以想问问办理低保到底要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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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国家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能够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我国,办理低保一般需要找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是低保办理过程中的重要部门。它会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照规定进行抽查核实,最终作出审批决定。也就是说,县级民政部门拥有最终的审批权。 另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虽然不负责最终的审批,但在低保申请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可以接受申请委托,同时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比如提供申请人家庭的相关情况,帮助组织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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