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
我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想申请低保来缓解生活压力,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也不太了解具体的流程,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希望能有人告诉我办理低保的具体部门,让我能顺利申请到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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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对于办理低保该找哪个部门这个问题,需要分阶段来看。 首先,申请阶段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这是因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离群众最近,能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家庭实际情况,他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的收集和审核。 之后,在审核阶段,会涉及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该办法第十二条指出,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县级民政部门会对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核实,最终确定是否给予低保资格以及具体的保障金额。所以,办理低保主要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这两个关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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