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应该去哪个部门?
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想申请低保来缓解生活压力,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负责的机构,希望能了解一下申请低保要找哪个部门,好尽快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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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全称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它就像是一张社会安全网,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如果要申请低保,通常要先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因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离老百姓最近,他们能更方便地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和审核。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之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比如帮助收集申请材料、进行公示等。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会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会进行最终的审核和认定,如果符合条件,就会批准给予低保待遇。所以,简单来说,申请低保是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始,最终由县级民政部门来决定是否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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