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男人反悔不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去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可他突然说反悔了,不想离了,但我离婚的想法很坚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想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法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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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离婚冷静期男人反悔不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它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而现在男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女方若坚持要离,就可以走诉讼离婚这条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这些情况,只要有证据能证明,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女方起诉离婚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 起诉离婚的流程大概是这样,要先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等。接着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相关财产证明等。之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要是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总之,即使男方在离婚冷静期反悔,女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离婚的诉求,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在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三十日的冷静时间,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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