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有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如果认为有医疗事故,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化验单、各类检查结果、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等。这些证据能够还原整个医疗过程,有助于判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 其次,解决医疗事故有三条途径: 一是双方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可能存在的医疗事故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快捷,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问题可以得到快速解决。不过,自行协商可能存在医院和患者对事故认定和赔偿标准存在分歧,导致协商难以成功的情况 。 二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怀疑是医疗事故可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针对事实作出定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服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结果的,可携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怀疑遇到医疗事故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注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符合一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认为遭遇医疗事故后,要冷静应对,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