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起诉时不知道对方住址该怎么办?

我想起诉一个人,但是只知道他的姓名和电话,不知道他具体的住址。我去法院咨询,法院说需要明确被告住址才能受理。我尝试通过电话问他住址,他不肯说。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有没有办法能顺利起诉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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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起诉中,明确被告的住址是很重要的,因为法院需要根据这个地址来送达法律文书、通知被告参加诉讼等。不过,如果不知道对方住址,也并非就无法起诉。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多种途径去获取对方的住址信息。比如,可以向与对方有联系的共同朋友、同事打听。若涉及商业往来,还可以从之前的合同、交易记录等文件中查找可能包含对方住址的线索。此外,一些社交平台上也可能留存有对方相关地址信息,但要注意信息获取的合法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虽然这里强调明确被告,但并不意味着必须精确到具体住址。如果能提供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结合其他情况,也可能符合“明确被告”的要求。 要是通过上述常规途径仍无法获取对方住址,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法院可以凭借职权,通过公安部门等机构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地址。不过,法院是否准予协助调查申请,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另外,如果实在无法确定被告住址,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还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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