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转正后单位没交公积金怎么办?

我转正之后,单位一直没给我交公积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我想了解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单位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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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转正后单位没交公积金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 首先,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所以,单位在职工转正后不给其缴纳公积金的行为,通常是违反该条例规定的。 若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提醒他们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纳公积金,同时了解单位未缴纳公积金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者特殊情况。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职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入职时间等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公积金。如果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职工还可以关注自己的权益是否因单位未缴纳公积金而受到其他影响。例如,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和额度等。如果因此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职工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进行赔偿。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职工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失与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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