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没有钱赔该怎么办?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没有钱赔,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被告有赔偿能力却故意隐匿财产,原告作为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被告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被告的具体财产,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这是为了防止被告通过隐藏财产来逃避赔偿责任,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相关法律赋予了法院调查和强制执行的权力,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其次,对于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项的被告,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来解决赔偿问题。这种方式需要经过债权人(即原告)的同意,或者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例如,被告因暂时的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款,经与原告协商或法院裁定后,可以分期支付。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原告权益的同时,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再次,若被告因丧失劳动能力或面临生产经营困境等原因,导致确实无法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可能会考虑终止该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比如被告因严重疾病或意外事故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收入来源,无法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后,如果被告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人民法院会判决进行强制偿还。原告可以申请保全或者执行,强制执行当事人名下的财产。同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原告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被告名下有房产、车辆等财产,但却声称没钱赔偿,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