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弄伤了但没钱赔偿该怎么办?
我不小心把别人弄伤了,去医院检查、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各种费用,可我经济条件不好,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我很担心会因此面临更严重的后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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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把人弄伤了却没钱赔偿,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但我们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明确了伤人者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当没钱赔偿时,伤者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后,如果伤人者还是没有钱赔偿,伤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伤人者的财产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会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进行拍卖或划拨以赔偿伤者。 如果伤人者确实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就免除了,一旦发现伤人者有了新的财产线索,伤者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伤人者也可以主动与伤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协商,诚恳地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争取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这样既能表达自己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同时让伤者能够逐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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