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闹离婚期间一方带走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正闹离婚,一方突然把孩子带走了,这让我很担心和焦虑。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有哪些权利,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想了解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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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闹离婚期间一方带走孩子,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如果是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且不让另一方探望,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利。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若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比如对方在带走孩子期间有虐待、伤害孩子等损害子女利益的行为,或者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另外,若离婚期间一方带走孩子,还可以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虽然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子女归还,但法院可以通过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相应义务,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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