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强制执行了但对方还是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赢了官司,对方却不履行判决,我就申请了强制执行,可到现在还是没拿到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办法能让对方给钱,是继续等法院执行,还是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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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了对方还是不给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法院有多种执行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将其录入失信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进入这个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限。另一方面会限制其高消费,像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这些措施会给被执行人的生活和经营带来诸多不便,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此类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暂时中止执行。中止执行不是不再执行了,而是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程序。比如被执行人因为生意失败,资金周转困难,确实拿不出钱来,但后续其经济状况改善,有了还款能力,法院就会继续执行程序。这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当出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形时,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履行能力,而且是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没有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了,法院会终止执行。这意味着这个执行案件就结束了,不会再恢复执行。 要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终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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