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给了钱但没有见人该怎么处理?
我朋友前段时间通过某些渠道联系了所谓的‘服务人员’,也付了钱,但最后却没见到人。他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认定,会不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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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给了钱但没有见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违法未遂”。所谓“违法未遂”,通俗来讲,就是已经着手实施违法行动,但由于自身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该违法行动。 在嫖娼情境中,当双方就卖淫嫖娼事宜达成一致,商定好价格或者已经支付金钱、财物,且开始实施相关行为,但因主观意志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还未支付金钱、财物的,都要按照卖淫、嫖娼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遭遇诈骗,骗钱的人可能涉嫌犯罪,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若嫖娼未遂且被骗,一般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被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追究诈骗者的法律责任;金额较小未达立案标准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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