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之前因为一些生活开销和投资,借了不少钱,现在确实没能力马上还清。想知道要是真还不上了,从法律角度有什么办法解决?是和债主商量分期,还是会有更复杂的情况?很担心自己这种无力偿还债务的状况会面临不好的后果,想了解具体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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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间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也就是说,债务人可以和债权人商量,请求延长还款的时间,等之后有能力了再还。也可以协商分期偿还,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按计划逐步还款。 要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得看债务人有没有财产。若有财产,应以现有财产进行清偿。比如有房产、车辆等资产,可通过合法程序将其转让给债权人来抵偿债务。要是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过即便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若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就不用还了,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另外,债务人还可以尝试寻求亲朋好友帮助,先解决部分债务。同时,积极调整自身经济状况,努力工作增加收入、节约开支,提高还款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要保持诚实和积极的态度,主动与债权人沟通,避免逃避债务,不然可能会面临更不利的法律后果。总之,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尽力去解决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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