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个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可参考以下办法: 首先,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也就是说,你可以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诚恳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提出合理的延期或者分期偿还方案,争取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比如分几年还清,每个月固定还一定数额等。 其次,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延期或分期,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债务人需要积极应诉。在法庭上,债务人可以再次向法官说明自身无力一次性偿还的情况,争取法官判决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若法庭最终限期偿还全部债务,而债务人确实无钱可还,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债务人没有钱也是无法执行的。不过,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债务,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另外,欠债不还还可能面临一些后果。比如债权人可能会加收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未来难以获得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若被起诉到法院,还可能需要支付诉讼费用、滞纳金、利息等额外费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不还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例如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展期:就是延长还款的期限。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保障权利人权利实现。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