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对方拒绝赔偿该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对方拒绝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这其实是一种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强制执行这个概念。强制执行就是当一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当诉讼离婚中对方拒绝赔偿时,您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院在受理您的申请后,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法院可以查询对方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如果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然后进行拍卖、变卖等,用所得款项来赔偿您。 此外,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如果对方恶意拒绝赔偿,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