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冷静期反悔了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决定协议离婚,也提交了申请,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可我突然有些犹豫,不想离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直接跟婚姻登记机关说一声就行,还是有其他复杂的手续?另外要是我坚持离,可对方反悔了又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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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协议离婚冷静期反悔了,处理方式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自己不想离婚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你需要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话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准确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离婚程序就此结束。 要是自己坚持离婚,可对方反悔不想离了,对方同样能按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你只能等待冷静期届满后,和对方重新协商离婚事宜。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还有一种情况,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这个阶段也需留意双方的行动。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受理回执单开始,往后的30天时间,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婚都可撤回申请 。 复婚登记:离婚后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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