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他/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这种日子我一天都不想再忍,可又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离掉。我就想了解下,遇到这种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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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这就涉及到了法律上的诉讼离婚程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明确表明自己的离婚诉求以及事实理由。相关证据则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来收集,比如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能会有和好或者达成离婚协议两种结果。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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