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该怎么办?

我家正在经历拆迁,收到评估报告后,我觉得里面对房屋的评估价值和实际情况差距很大,明显偏低。我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具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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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时,有一系列合法的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详细介绍这些途径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也就是说,你可以第一时间要求评估机构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详细解释,比如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各项数据的来源等。这有助于你更清楚地了解评估报告的得出过程,判断其是否合理。 如果经过解释,你仍然对评估结果不满意,那么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时,要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会在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如果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会书面告知你。 若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你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评估报告进行专业鉴定。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如果鉴定认为评估报告存在问题,评估机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此外,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中,被拆迁人可以将评估报告的不合理性作为重要的诉讼理由提出。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征收补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被拆迁人在面对不满意的评估报告时,要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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