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家不给彩礼钱该怎么办?
我和男朋友打算结婚了,之前也有说过彩礼的事,双方都大概有个意向。但现在快到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家突然说不给彩礼了。我家里人对此很不满,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情况,想了解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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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彩礼并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它更多的是一种民间习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法律既不禁止给付彩礼这种行为,同时也不提倡以结婚为目的而过度索要财物。 如果结婚时男方家不给彩礼,首先要明白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彩礼是基于双方家庭的约定和意愿给予的财物,如果之前双方有关于彩礼的口头约定,在男方家突然反悔不给的情况下,这种约定在法律上通常难以得到强制履行,因为口头约定往往缺乏明确的证据。 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双方通过友好沟通来解决。可以由双方父母和新人一起坐下来,坦诚地交流彼此的想法和困难。了解男方家不给彩礼的原因,也许是他们遇到了一些经济上的困难或者有其他的考虑。通过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因为彩礼问题导致双方矛盾无法调和,甚至影响到了结婚的意愿,那么需要慎重考虑这段婚姻是否合适。毕竟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和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而不是仅仅取决于彩礼的有无。 另外,如果在给付彩礼的过程中,涉及到一些财物的赠与,要注意区分是彩礼性质的赠与还是普通的赠与。如果是普通赠与,一般在赠与完成后就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彩礼性质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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