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难受该怎么办?
我被另一半起诉离婚了,心里特别难受,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既舍不得这段感情,又不清楚法律上我要怎么应对,是该直接同意离婚,还是采取其他措施,真的很迷茫,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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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被起诉离婚且心里难受的情况时,首先要冷静下来,理智地处理相关事宜。从法律角度来看,有几个方面是你需要了解和考虑的。 在接到离婚起诉状后,你需要明确自己对于离婚的态度,是同意离婚还是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不同意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你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表明你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列举一些夫妻之间还有感情的事实,比如共同经历的美好回忆、在生活中相互关心照顾等。 若你经过慎重考虑后同意离婚,那么就需要关注离婚涉及的其他重要问题,如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关于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你可以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你要梳理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无论你最终选择何种方式应对离婚诉讼,都建议你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不熟悉,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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