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又跟别人生了孩子该怎么办?
我还没和现在的配偶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和别人有了孩子,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后续的事情,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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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种还没离婚就跟别人生了孩子的情况,在法律上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从婚姻关系层面来说,这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在这种情况下,配偶如果知晓此事并提起离婚诉讼,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这种行为达到了重婚的程度,那就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后者是指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于和别人所生的孩子,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当面临这种情况时,建议尽快与配偶坦诚沟通,妥善处理婚姻关系。如果涉及重婚等刑事问题,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对于非婚生子女,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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