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北京集体户口该怎么办?


离职后北京集体户口的处理办法有多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迁入新单位集体户口** 如果新单位有集体户口设立资格,这是比较方便的一种方式。您可以依据新单位的相关规定,准备好所需材料,如离职证明、新单位录用证明、身份证等,向新单位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按照单位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迁移手续。 **二、与原单位协商暂缓迁出** 可以尝试和原单位沟通,看能否在离职后暂时不迁出户口,让原单位继续代管一段时间。不过,此方法可能存在一些不便之处。一方面需要和原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处理好人际关系;另一方面,后续若涉及出国、结婚、生子等事务,原单位可能不会那么配合办理相关业务,因为他们没有必须配合的义务。 **三、迁入当地派出所公共户** 部分地区设有公共户,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当地派出所的公共户。但并非所有集体户口都能办理此业务,所以建议您提前向所属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了解具体的准入条件和办理流程,再按要求准备材料并申请办理。 **四、迁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托管)** 有些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集体户口管理服务,您可以考虑将户口迁入此类中心进行托管。不过,现在由于不允许收取管理费,很多人才交流中心基本不太愿意再办理此项业务,所以在选择这种方式时,需要先向相关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是否可以办理。 **五、迁移至亲属房产处** 若您在北京有直系亲属,且其拥有70年产权的住宅,您可以将户口迁入该住所。但要注意,这种方式可能无法享受相关教育资源等政策优惠。办理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迁移手续。 **六、购买房产落户** 在北京购买70年产权的住宅后,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产。但这种方式成本较高,特别是北京城六区房价高昂。北京郊区有一些价格相对合理的落户房产可供选择。购买房产后,您需要准备好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