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档案应该怎么处理呢?


离职后档案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规定及相关概念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里的“档案”包含了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作经历、考核记录、奖励惩罚情况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材料,是对劳动者工作生涯的一种记录和证明。 **二、离职后马上找到新单位的情况** 如果您离职后迅速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可以让原单位将档案关系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由新单位进行保管。新单位通常会有专门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来负责接收和管理员工档案。在办理档案转移时,原单位会与新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例如,小张从A公司离职后,很快入职了B公司,A公司会按照规定在十五日内将小张的档案转移至B公司。 然而,有些新单位可能没有档案保管权,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档案交由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市场进行保管。人才服务市场是专门为各类人才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服务的机构,能够保障档案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三、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单位的情况** 如果您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档案处理方式: 1. 存放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人才市场:这些机构提供档案托管服务,您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和解约函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他们会为您提供一个安全的档案存放环境,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例如,小李从公司离职后,短时间内没有新的工作,他就将档案存放在了当地的人才市场,每年缴纳一定的托管费用。 2. 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市场:您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到档案的保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地出具的调档函,保管机构核实后,会将您的档案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档案必须通过保管机构进行运输,无法由职工本人进行送达。如果用人单位直接将档案交给职工,职工应当予以拒绝,让单位将档案转移至指定的地方,以避免档案在流转过程中出现丢失、损坏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