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欠的债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碰到个事儿,有个朋友离世了,生前好像还欠着一些钱。我就挺疑惑的,人都没了,这债到底咋算啊?是家人得接着还,还是就不用管了?我想弄清楚这其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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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欠下的债务,并不意味着就不用偿还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法律概念,《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亡而自然消失。 如果债务人死后留有遗产,且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打个比方,假如债务人去世后留下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他生前欠了8万元债务,那么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就需要用这部分遗产来偿还这8万元债务。要是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价值只有5万元,但债务是8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在5万元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超过的3万元,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比如债务人遗产存在纠纷,继承人不想趟这浑水,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就不用承担债务。 另外,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同时,执行遗赠也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便债务人死亡,其配偶也有义务清偿债务。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注意区分遗产范围,不是债务人名下所有财产都能算作遗产,有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进行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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