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生效判决该怎么办?
我之前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我觉得这个判决不合理,对结果很不满意。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合法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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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不服一审生效判决时,在法律上是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再审’这个概念。再审通俗来讲,就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再次进行审理。因为法院作出的判决一旦生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是要执行的,但如果存在错误或者有新的情况,就可以通过再审来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比如,在一些案件中,可能存在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况,这些都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 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总之,当你不服一审生效判决时,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是比较常见的合法救济途径,你可以根据自己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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