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一个人但没有对方身份证该怎么办?
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一个人,但是我手里没有他的身份证信息。我只知道他的姓名、大概住址和手机号码。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起诉吗?要是能的话,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获取他的身份信息然后完成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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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当我们打算起诉一个人却没有对方身份证时,不必过于担心,仍然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我们要明白起诉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明确的被告”,并不一定要求必须有对方的身份证。 虽然没有身份证,但只要能提供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具体信息,使被告身份明确,法院一般也会受理。例如你知道对方的姓名、大概住址和手机号码,这些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确定被告身份。 如果确实需要获取对方更详细的身份信息,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通过委托律师,律师凭借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律师证等材料,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二是有些法院会提供协助调查函,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个去公安机关调取被告身份信息。三是在一些涉及特定行业或机构的纠纷中,也可以通过这些机构获取相关信息。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合同上可能会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在消费纠纷中,商家可能留存了对方的部分身份资料。 总之,没有对方身份证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满足起诉条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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