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结婚证不在身边该怎么办?


在离婚时结婚证不在身边的情况较为常见,不过不用担心,法律对此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结婚证不在身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之后,夫妻双方再持补领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结婚证不在身边也不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然后,原告持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总之,无论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结婚证不在身边都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