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型征地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在补偿方式和标准上更加合理和完善。 首先,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基本原则。 关于补偿费用,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征收的土地是耕地,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这里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须按照当地统计机构审定的最基础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承认的金额为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另外,政府在征收农民土地时,必须有合法的项目,遵循国有土地补偿程序,向被征收者提供合理的补偿,即先补偿后征收。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皆属违法。被征收者有权拒绝签署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具体内容。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社会保障费用: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的生活,用于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