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迁征地如何进行赔偿?
最近面临拆迁征地情况,不太清楚具体赔偿是怎么算的,想了解赔偿都包含哪些方面,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详细知道遇到拆迁征地到底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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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征地,赔偿问题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对于征收农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比如,某地区的区片综合地价会结合当地土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例如,有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后去购买合适的商品房居住。 另外,土地被拆迁补偿款还有具体计算方式:土地补偿费 = 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 = 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青苗补偿费 = 年产值÷耕种季数 。不过不同地区在具体计算参数等方面会存在差异。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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