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讨论买卖枪支的事情,有点好奇。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买卖枪支到什么程度就会被立案呢?是只要有买卖行为就会立案,还是有一定的数量或者其他方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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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买卖枪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规,非法买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买卖”,既包括以金钱为交换条件的购买和出售行为,也包括以物易物、以枪抵债等变相买卖行为。枪支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品,对公共安全有着直接的威胁,所以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十分严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也就是说,只要达到上述标准之一,就会被以非法买卖枪支罪立案追诉。一旦构成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千万不要触碰买卖枪支这条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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