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执照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我前段时间去申请了营业执照,提交了各种材料,之后就一直在等消息。也不知道这个办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心里一直没底。想问问大家,按照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一般要多久才能办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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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照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间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不同的情况办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的法定办理期限。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不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内容核实,当场就可以完成登记;若需要核实,最长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会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登记后10日内会发放营业执照。 对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办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工作效率和业务量等因素,在法定办理期限内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有些地方已经实现了营业执照的即时办理,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就可以领取到营业执照。所以,具体的办理时间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了解当地的实际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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