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成为失信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能会成为失信人的。首先要知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我们常说的“黑名单”,被列入这个名单意味着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若民事主体在案件经过审理后仍未能按期履行已生效的法律裁决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法院均有权将该民事主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依法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 第一种情况是,有实际履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已生效的法律裁决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简单来说,就是明明有能力还钱、履行义务,却故意拖着不做。比如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赔偿债务,可法定代表人就是不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就赋予了法院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力。 第二种情况是,利用伪造证据、采取暴力手段或威胁方式等阻碍或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这是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行为,伪造证据是弄虚作假,暴力、威胁法官等执行人员更是违法,这种行为不能被容忍。 第三种情况是,通过制造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法院执行。有些人为了不还钱,想出各种歪点子,像虚假诉讼、仲裁,或者偷偷把财产藏起来、转移走,让法院没办法执行到财产。 第四种情况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这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如果不按要求上报财务状况,就是违反规定。 第五种情况是,违反限制消费令。法院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会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如果法定代表人违反了这个命令,比如去高档酒店消费、坐飞机头等舱等,就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最后一种情况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就应该遵守,如果没有合理原因却不履行,那也不符合法律要求。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财产报告制度: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限制消费令:是指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命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