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多久后才能立案?
我家昨天发现丢了东西,怀疑是被盗窃了。我想知道从发现盗窃情况到警方立案,一般得多久啊?是有时间限制,得等够一定时间才给立案,还是发现了就能马上立案呢?我现在挺着急的,就怕耽误了找回财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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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盗窃案件的立案,并不是按照时间来确定的,而是依据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同时,除了数额标准外,还有一些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会予以立案。根据上述解释第二条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这些情形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就是说,当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会迅速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马上立案,而不是等特定的时间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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