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工伤责任认定?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本想申请工伤责任认定,但听说有些情况不能认定。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也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认定条件。想了解下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工伤责任认定,好判断自己能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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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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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责任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能进行工伤责任认定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故意犯罪。这里说的故意犯罪,就是职工主观上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比如职工在工作期间故意殴打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故意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准则,不能让其通过工伤认定获得补偿。 二是醉酒或者吸毒。当职工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时,其行为和意识往往不受控制,容易引发各种危险和事故。在工作中,如果职工因为醉酒或者吸毒导致受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例如,一名工人在上班前大量饮酒,上班时因意识不清从高处坠落受伤,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三是自残或者自杀。自残或自杀是职工主动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或结束生命的行为,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与工伤认定中要求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要素不相符。比如,职工因个人生活问题在工作场所内自杀,这种情况显然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职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能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责任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这个时间限制,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可能无法认定工伤。 同时,如果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伤害情况等,也难以进行工伤责任认定。因为工伤认定需要依据充分的证据来确定职工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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